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田盛)近日,永定區人民法院茅巖河人民法庭與茅巖河司法所緊密聯動,成功調解一起房屋糾紛,讓當事人握手言和,重續親情紐帶。
據悉,王某夫婦在茅巖河鎮村子共同生活十余年。2022 年,王某丈夫病逝后,王某外出打工,其小叔子李某隨后住進了王某夫婦曾居住的房屋。前不久王某返鄉發現此情況,雙方發生激烈爭吵。此后,王某、李某在司法所多次調解,但每次調解后總有一方反悔。無奈之下,茅巖河司法所王所長致電茅巖河法庭,希望法庭出面共同調解并出具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雙方權利義務 。
調解初期,王某、李某意見分歧嚴重,互不相讓。法庭負責人經走訪了解到,在王某丈夫去世前,二人逢年過節常有往來,關系融洽,當前的矛盾主要源于溝通不暢引發的誤會,雙方親情尚未完全破裂。
為化解矛盾,法庭負責人采用 “背對背” 調解方式,分別傾聽二人想法和訴求。王某表示因丈夫去世,對房屋已無留戀,只因李某無理占用而 “憋氣”,提出李某給付 2 萬元補償款后便放棄房屋所有權利;李某則稱因家中經濟困難、需撫養兩個孩子,實在無力支付高額補償,但愿意給付一定金額。
隨后,茅巖河法庭與司法所共同組織雙方 “面對面” 溝通。法庭負責人與司法所所長圍繞爭議焦點,通過講人情、擺事實、釋法理等方式,緩和雙方緊張情緒,并引導二人互諒互讓。經過多輪耐心疏導勸解,最終雙方達成一致:李某給付王某 1.8 萬元補償款,王某放棄房屋所有權利。二人簽訂調解筆錄并握手言和,該糾紛得以圓滿化解,避免了后續訴訟。
此次案件的成功調解,不僅有效化解民事糾紛,更修復了家庭親情,取得良好社會效果。近年來,永定區人民法院積極構建 “法庭 + N” 模式,主動加強與鎮政府、司法所等部門的溝通協作,致力于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訟之外,為鄉村振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下一步,永定區人民法院將持續踐行和發展新時代 “楓橋經驗”,以情、以法、用心解紛止爭,不斷提升群眾的獲得感與滿意度。
責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